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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值班与女友亲热时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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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近日,某地发生一起引发社会热议的事件:一名男子在单位值班期间与前来探班的女友发生亲密关系时突发猝死。据家属透露,该男子年仅32岁,生前无重大疾病史,事发时正值夜班值守期间。目前,家属正就“是否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管理疏漏”等问题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事件责任划分争议较大。

【法律焦点: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三要素。涉事男子虽在值班期间死亡,但其行为性质成为争议核心:

私人行为与工作职责的边界

律师指出,值班期间合理的休息、用餐等行为通常被视作“工作关联性活动”,但亲密关系属于明显私人行为,与履行工作职责无直接关联,不符合“因工作原因”要件。

猝死原因与工作压力关联性

若医学鉴定显示猝死主因为心脑血管疾病等自身健康问题,且无证据证明工作强度直接诱发(如连续超时加班),则工伤认定可能性较低。目前,家属已申请调取死者生前加班记录及健康档案。

【用人单位责任几何?】

值班制度合理性

若用人单位要求值班期间不得离岗、未提供必要休息条件,可能因“过度限制劳动者合理休息权”承担部分责任。

健康保障义务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若存在长期超时加班记录,可能被认定未尽到健康保障义务。

律师观点

“用人单位是否担责,需结合猝死医学原因与工作强度的因果关系综合判断。若存在强制超时加班行为,即使不构成工伤,企业也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女友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无过错不担责

法律人士分析,亲密关系属双方自愿行为,若女方不知晓男方存在潜在健康风险,且猝死后履行了呼救、报警等义务,通常不构成侵权或刑事责任。

例外情形

若证据显示女方明知对方有严重疾病仍故意刺激,或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则可能需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目前尚无信息表明存在此类情节。

【类似案例对比】

案例一(2021年):某员工值班期间突发心梗死亡,因死亡发生在工作岗位且发病前仍在处理工作事务,最终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2019年):一名保安夜班期间在宿舍与访客饮酒后猝死,法院以“私人活动与工作无关”为由驳回工伤认定。

律师提示:“值班期间行为的‘工作关联性’是此类案件判决关键。”

【公众争议:职场人健康与隐私边界】

事件引发新干网友两极讨论:

一方认为“值班期间从事私人活动本身违规,后果应自负”;

另一方质疑“用人单位是否变相鼓励‘以岗为家’,忽视劳动者身心健康”。

社会学者指出,此类事件折射出职场健康管理、工作与生活界限模糊等深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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